一、職災認定:勞保通勤傷害、職業疾病、過勞猝死、勞動基準法職災補償及勞安法之職災定義、法源依據及判斷基準。
二、職災處理:勞工通勤傷害、職業傷病之給假方式、職災補償種類、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及公司保險抵充、不足部分之規劃及理賠實務。
三、通報善後:重大職災案件之處理,含通報義務、職災原因調查、研提後續改善對策及被停工復工報告撰寫實例。
四、責任歸屬:發生重大職災,上下包雇主須負行政補償、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並追究工作場所負責人刑法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
五、法定給付:職災勞工保護法職災津貼補助、勞工保險條例職災保險給付種類、給付條件、給付標準及職災保險實績費率解說。
六、爭議處理:罹災勞工及其家屬依法可對任一上下包商求償,常見爭議包括公傷病假給假、醫療診斷證明、補償期間及保險理賠等爭議。
七、案例研討: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業主、監造單位、原事業單位、各級承攬人及派遣公司等應負民事、刑事及行政補償責任之案例演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