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總時數6小時,參與本課程的學員可登錄“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及“台北市立圖書館終身學習護照”及“行政院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課程大綱
一、就業歧視違規類型
(1)儲備幹部限國立大學或海外留學畢業生
(2)女性空服員身高需160公分以上
(3)展場模特兒需年輕貌美
(4)賣場清潔人員限女性,並需具備中華民國身份證
(5)補習班外語教師限於外國土生土長者
(6)正常工作者必須是應屆畢業生且役畢
(7)禁止辦公室戀情
二、公司蒐集員工隱私資料違規類型
(1)身份證、畢業證書、駕照影本
(2)智力測驗、性向測驗
(3)體檢報告、健檢報告
(4)良民證、聯徵信用紀錄
三、公司利用員工個人資料爭議案例
(1)保留未錄用名單資料儲存在人力資源庫備用
(2)關係企業間共用求職者個人資料
(3)製發通訊錄與組織內各成員
(4)張貼解雇公告於公佈欄或工廠門口
四、徵信調查(Reference Check)程序
(1)詢問者如何蒐集利用推薦人之個人資料
(2)被詢問者可否洩漏面試勞工之個人資料
五、寄發聘用信(offer letter)程序
(1)勞資雙方間勞動契約成立時點認定
(2)公司寄發聘用信(offer letter)後能否撤回,取消錄用
六、招募任用常見規範
(1)最低服務年限條款
(2)競業禁止條款
(3)智慧財產權歸屬條款
(4)保密條款
七、實務上常見勞動契約無效條款
(1)一年一聘契約
(2)試用契約
(3)勞資雙方切結勞方自願不加入勞健保
(4)勞健保投保薪資勞方承諾不加計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紅利
(5)凡勞工日後加班一律以補休方式替之
■ 講師:沈以軒 律師(現任: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
■ 經歷:
1、103年度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
2、行政院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與筆試口試委員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4、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仲裁委員、調解委員
5、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補助中介團體勞資爭議案件審查委員
6、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訴訟專案審查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