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就現行法令有關工時、例休假、加班、加班程序之分析
01、法定正常工時及例假、休假、休息日之排定與區分。
02、正常工時、休息時間起訖及例假、休假、休息日等調整之程序為何?
03、二週內、四週內及八週內變形工時之排定方式有那些?
04、教育訓練、早會、備勤、待命、值班、候傳(on call)等是否併入工作時間計算?
05、雇主要求勞工於平常工作日加班之法定程序為何?
06、雇主於契約中約定勞工應配合加班之效力為何?
07、雇主要求勞工加班之時數有那些限制?例外規定為何?
08、雇主使勞工於休假日加班之要件為何?例假日可否加班?
09、雇主於何種情況下得命令勞工加班?並應遵守那些程序?
10、加班費計算標準可否將全勤、伙食、績效等排除,僅以底薪計算?
11、延長及再延長工時加班費得否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1.33或1.66?
12、加班費計算標準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定義為何?
13、勞工假日加班,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加倍之定義為何?
14、休息日之加班費如何計算?
15、加班可否採換休處理?換休標準為何?未換休完畢者,如何處理?
16、勞工加班未填寫加班申請單,雇主應否發給加班費?
17、加班費是否為工資?應否併入平均工資計算?
18、加班費應否併入勞健保投保薪資金額及勞退月提繳工資?
19、工作時間得否扣除勞工個人基於生理需求而上廁所、喝茶時間?
20、勞工自動加班,雇主須給加班費嗎?
21、勞工同意配合加班,屆時未到工,雇主可否予以曠工處分?
22、勞工於產假期間主動提前恢復工作,可否請求加倍發給工資?
23、勞工於工作日或假日值班者,雇主應否發給加班費?
24、約定責任制人員或內勤人員無加班費之效力為何?
25、勞資雙方得否約定每月工資已折入加班費?
26、雇主如何有效控管加班費之支出?
27、那些情形之加班時數不需併入每月46小時計算?
28、加班費的課稅規定為何?那些情形之加班費屬免稅所得?
29、主管機關得否僅以員工出退勤卡作為工作時間之認定?
30、員工可以不打卡嗎?員工不打卡,雇主得否懲戒?如何懲戒
B、勞基法有關工時、休假、加班時數限制、加班換休、休息、輪班休息等修法趨勢
01、明年法定每週正常工時縮減為40小時,對企業各項管理措施有何衝擊?如何因應?
02、加班工時上限如調整為一個月54小時,如何計算?如何藉由變形工時避免逾限?
03、例假違法加班,修法前後有無差異?企業如何避免?
04、輪班制之班次更換,修法前後,雇主應給予之休息時間有何差異?
05、修法前後,勞工休息時間安排之差異分析。
06、修法前後,雇主違法使員工於例假加班,應如何處理?如何避免前述情形?
07、修法前後,雇主依基40使員工於例假、休假及特別休假加班之補假有何差異?
08、修法前後,加班補休之補休標準及未休完補休之處理有何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