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LINE線上客服
訂閱電子報
Email

進修課程-專業認證班系列課程

10人以上歡迎包班內訓
‧ 課程名稱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從當月重大勞資新聞事件談起
★準時開課,即將額滿!現場將提供勞動法學習地圖且講師會做詳細說明
‧ 課程地點 台中 │ 台中世貿中心(台中市西屯區天保街60號) │ 教室:3樓301會議室
‧ 開始日期 2017/3/11 ‧ 結束日期 2017/3/11
‧ 課程時間 周六14:45~18:15 ‧ 上課時數 3.5小時
‧ 費 用
會員價 1500 非會員價 1800
‧報名優惠


‧ 課程介紹 身為企業人資工作者,您因業務繁忙而無法立即了解近期發生的勞動法令時事資訊嗎?對於每月發生的勞資新聞事件、最新勞動法令異動修正、近期勞動部函令解釋以及重要法院判決內容,您知道如何因應嗎?看到媒體報導時,您能正確解讀並依據法令正確處理嗎?

為協助您立即掌握最新勞動法令異動資訊及當月相關新聞事件依法正確處理,特別邀請沈以軒律師每月固定開設「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將精選分析當月份最新勞動法修正條文、主管機關函釋、法院判決與重大勞資新聞,同時獨家分享律師團隊親辦之勞資爭議案件資料(包括法院訴訟程序、勞工局調解程序、勞工局仲裁程序與勞動部裁決程序),以豐富實務經驗解析勞資爭議因應之道,並為企業SOP流程找出改進之道!

讀書會的過程裡,沈以軒律師將從人力資源工作者在實務上如何應用,來解析當月最新的勞動法令相關發展。同時為了讓同學更整體瞭解勞動法令,以及讓初學的同學更能掌握讀書會內容,說明時均會指出相關的法令條文深入解釋。
‧ 課程大綱

★現場將提供勞動法學習地圖且講師會做詳細說明

 

★課程總時數3.5小時,參與本課程的學員可登錄“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及“台北市立圖書館終身學習護照”及“行政院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定價:會員1,500 / 非會員1,800

同時報名繳費三堂:會員3,600 / 非會員4,800

期間得請假一次,上課權益遞延一次

同時報名繳費六堂:會員6,000 / 非會員8,400

期間得請假二次,上課權益遞延二次

(參加多堂課程,請報名時“備註欄”加註,將有專人服務)

 

★特別加碼提供:

(1)全程均由沈以軒律師親自帶領與內容撰擬

隨函檢附本次讀書會講義摘錄精華內容之網址

http://youtu.be/KYICry3zOl0,完整版本約百餘頁)

即針對每月新修法令、函釋與判決逐一整理並提供案例解析

(2)課後讀書會問題疑義一對一解答

(3)凡首次報名6堂讀書會,另贈送「勞工人資法典」1

第二次連報6堂讀書會,另贈送「讀書會精編本」1

 

★此課程不與其他優惠併用

 

 

課程大綱

106年3月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大綱

★重點一「誰是雇主?雇主身份認定爭議」

(一)新聞標題:蝶戀花國道死亡車禍事件,遊覽車司機是誰的勞工?

Q:遊覽車司機究竟是車輛靠行車行或是旅行社之勞工?(提供最新民事法院判決供參)

Q:遊覽車司機與車行簽訂運輸業務承攬契約,是否仍屬勞工身份適用勞基法?(提供最新行政法院判決供參)

(二)新聞標題:Comebuy遭爆把加班轉承攬 勞團轟血汗工廠

Q:雇主可否與勞工約定將加班時數轉移到派遣公司改為承攬制,規避加班費給付?此約定是否有效?

Q:雇主可否與勞工約定過年期間上班的加班費轉為抽成方式計薪?

Q:雇主可否與勞工約定每月需排班滿198小時(每天9小時、每月22天),若未達198小時就會扣薪;但若超時加班,只會依平常時薪計算,不會發給加班費?

★重點二「司機駕駛在外休息時間認定爭議」

新聞標題:工時新算法?林美珠:司機關車門散步不算工時

Q:遊覽車司機在外休息時間如何認定?例如:載運遊客至某景點,遊客下車至景點遊憩之待命時段,是否可認休息時間?(提供最新民事法院判決供參)

★重點三「特休新制重點提醒」

1、事業單位特休制度採會計年度曆年制是否適法?圖解分析曆年制建議方式!

2、勞動部10616日勞動條1字第1050133131號函修正「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修正規定」

Q:部分工時勞工工作年資滿6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如何比例計算特別休假時數?全時勞工6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應指為何?

★重點四「休息日請假」

勞動部10627日勞動條2字第1052133150號函釋

Q:勞工事先申請休息日加班(早上八點至下午五點,中間休息時間一小時),實際出勤打卡時間08:00-10:00,勞工因個人事由缺勤六小時,試問:勞工是請假早上二小時?還是連同下午四小時須一起請假?

★重點五「職業災害抵充爭議---主管機關變更見解」

勞動部1060207日勞動條2字第1050133076號函釋

Q: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後向公司申請自請退休,離職後如因同一職業災害死亡,雇主是否尚須給付死亡補償?若須給付,是否可以拿先前發給之退休金抵充之?

★重點六「失業給付認定範圍擴大---主管機關變更見解」

勞動部1051108日勞動保1字第1050140662號函釋

Q:勞工非自願離職後再就業,於再就業工作14日內自行離職,是否可再以原非自願離職事由申請失業給付?

★重點七「主管機關認定違法解僱之連續裁罰權」

新聞標題:勞動部依法裁罰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違法解僱籌組工會之員工,如不改善將進行連續處罰。

Q:雇主解僱處分遭主管機關認定違法無效後,在拒絕勞工復職期間,主管機關能否再對於雇主施以連續裁罰?

■ 講師:沈以軒 律師(現任: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

■ 經歷:

1103年度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

2、行政院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與筆試口試委員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4、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仲裁委員、調解委員

5、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補助中介團體勞資爭議案件審查委員

6、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訴訟專案審查委員

‧ 連絡電話 台北(02)2748-5188台中(04)3506-0841
‧ 注意事項 ◎不可與其他優惠併用(含黃金存摺)!
◎不可使用現金券!
◎課程費用含精美教材…等
◎課程發票皆於課程現場交予學員!
◎課程內容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 報名須知 ‧課程內容及開課時間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退費相關辦法
‧凡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本會無提供講義,如有講義需求可向客服另購買講義。
講義費用統一標準如下:
 單天課程:$2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300 元。
 認證全程:$5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600 元。
 就服講義整套: $1,500,另需支付$100 郵資,總計為$1,600 元。(內含5本課程講義+1本新增題庫術科+學術科模擬試題題目+解答)

‧黃金存摺免費加值贈送之課程金額以及各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金額,均不得兌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