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6月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大綱
★重點一「休息日出勤缺勤請假各項爭議解析」
主管機關函釋:勞動部106年05月03日勞動條2字第1060130937號
勞動部106年05月03日勞動條3字第1060130987號
Q:雇主請勞工於休息日出勤工作後,勞工得否選擇補休?補休時數換算標準為何?補休時數能否設定使用期限,期限未休畢者自動歸零?
Q:全時勞工月薪36,000元,以下各種休息日出勤類型,應以幾小時計算「加班費工資」及「計入延長工時額度」?
(1)雇主只需要勞工工作1小時後,即要求勞工下班
(2)勞工只工作1小時,即以個人身體不適為由要求離開
(3)勞雇雙方約定休息日出勤4小時,出勤1小時後,勞工因個人身體不適為由要求請普通病假3小時提早離開
(4)勞雇雙方約定休息日出勤4小時,出勤1小時後,勞工因個人身體不適為由要求提早離開,勞雇雙方經過協商解除未完成時數之工作義務,毋須請假
Q:勞雇雙方對於休息日出勤事項,究竟應該如何事先因應,才能減少爭議的發生?
★重點二「特休期日排定權衝突之有效解決方式」
新聞稿:『勞工集中休雇主可強制停休』
Q:勞工集體選擇同一期日休特休,導致企業營運困難,雇主可否主張下列權利(試從勞動法學者理論、法院判決實務等角度解析):
(1)制訂工作規則訂定須於一定日數前申請
(2)依勞動基準法第40條強制停休?強制停休相關程序為何?惟勞工集體申請特休是否符合「突發事件」之定義?
(3)民法第148條權利行使不得濫用原則
Q:為降低上述勞資衝突之法律風險,企業人資應如何透過管理機制防免?S
★重點三「遠東航空集體勞工請假與解僱處分爭議案」
(一)106年5月3日資遣處分
Q:雇主106年4月27日收到主管機關通知5月5日召開調解會,可否於5月3日直接同意勞工訴求終止契約給付資遣費?事後雇主能否反悔,撤回終止契約資遣通知?縱使事後收回成命,雇主可否執此作為免罰抗辯?
(二)106年5月6日集體請假行動
Q:勞工為抗議雇主短付飛行加給與違法資遣,臨時於前一日發動集體請假,是否屬工會活動?該活動縱非工會所發動,是否影響工會活動性質之認定?若因此致使公司航班取消,雇主可否不准假並依情節論處?
(三)106年6月6日開除處分
Q:雇主可否以台北站前督導於上班時間利用公司電腦串連煽動同仁集體請假,影響航班運作,依工作規則「造謠生事、煽動非法集體休假、怠工者屬情節重大」為由開除?
★重點四「就業保險法之非自願離職認定與失業給付追回風險」
主管機關函釋:勞動部106年05月02日勞動保1字第1060140206號
新聞稿:『失業給付發放有漏洞自願離職勞工也請領』
Q:事業單位關廠,勞工因選擇優惠方案遂勾選個人因素自請離職,是否仍得請求失業給付?雇主應否再為資遣通報?
Q:雇主依勞基法第12條開除勞工,或勞工依第14條被迫離職終止契約,勞工在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期間,能否申請失業給付?勞工領取失業給付後,未來有無被追回的風險?
★重點五「端午節連假週六補班之衍生爭議」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聞稿:『端午節如何放假給薪?北市勞動局報你知』
Q:配合政府機關辦公日曆出勤,將5/29工作日與6/3休息日對調,如勞工5/31離職或是6/1到職,如何處理?
★重點六「雇主知悉職場性騷擾之SOP流程」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聞稿:『雇主輕忽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依法可罰10~50萬』
Q:雇主知悉員工遭遇職場性騷擾時,應啟動之SOP流程為何?
★重點七:勞動部106年05月15日發布「勞動基準法檢舉案件之保密及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