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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課程-專業認證班系列課程

10人以上歡迎包班內訓
‧ 課程名稱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從當月重大勞資新聞事件談起
★準時開課,即將額滿!現場將提供勞動法學習地圖且講師會做詳細說明
‧ 課程地點 台北 │ 中國文化大學建國分部(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 教室:B1國際會議廳
‧ 開始日期 2017/9/22 ‧ 結束日期 2017/9/22
‧ 課程時間 周五13:00~16:30 ‧ 上課時數 3.5小時
‧ 費 用
會員價 1500 非會員價 1800
‧報名優惠


‧ 課程介紹 身為企業人資工作者,您因業務繁忙而無法立即了解近期發生的勞動法令時事資訊嗎?對於每月發生的勞資新聞事件、最新勞動法令異動修正、近期勞動部函令解釋以及重要法院判決內容,您知道如何因應嗎?看到媒體報導時,您能正確解讀並依據法令正確處理嗎?

為協助您立即掌握最新勞動法令異動資訊及當月相關新聞事件依法正確處理,特別邀請沈以軒律師每月固定開設「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將精選分析當月份最新勞動法修正條文、主管機關函釋、法院判決與重大勞資新聞,同時獨家分享律師團隊親辦之勞資爭議案件資料(包括法院訴訟程序、勞工局調解程序、勞工局仲裁程序與勞動部裁決程序),以豐富實務經驗解析勞資爭議因應之道,並為企業SOP流程找出改進之道!

讀書會的過程裡,沈以軒律師將從人力資源工作者在實務上如何應用,來解析當月最新的勞動法令相關發展。同時為了讓同學更整體瞭解勞動法令,以及讓初學的同學更能掌握讀書會內容,說明時均會指出相關的法令條文深入解釋。
‧ 課程大綱

★現場將提供勞動法學習地圖且講師會做詳細說明

 

★課程總時數3.5小時,參與本課程的學員可登錄“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及“台北市立圖書館終身學習護照”及“行政院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定價:會員1,500 / 非會員1,800

同時報名繳費三堂:會員3,600 / 非會員4,800

期間得請假一次,上課權益遞延一次

同時報名繳費六堂:會員6,000 / 非會員8,400

期間得請假二次,上課權益遞延二次

(參加多堂課程,請報名時“備註欄”加註,將有專人服務)

 

★特別加碼提供:

(1)全程均由沈以軒律師親自帶領與內容撰擬

隨函檢附本次讀書會講義摘錄精華內容之網址

http://youtu.be/KYICry3zOl0,完整版本約百餘頁)

即針對每月新修法令、函釋與判決逐一整理並提供案例解析

(2)課後讀書會問題疑義一對一解答

(3)凡首次報名6堂讀書會,另贈送「勞工人資法典」1

第二次連報6堂讀書會,另贈送「2015讀書會精編本」1

(4)1064月起,第三次連報6堂讀書會以上(含第三次)

且效期尚存續中,另贈送最新版「2017年勞工人資法典」,

該贈品每人以領取1次為限。

(5)凡一次報名六堂讀書會者,

可獨家加入沈以軒律師帶領的「勞動法人資LINE群組」

 

★此課程不與其他優惠併用

 

 

課程大綱

1069月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大綱

★重點一「勞動部新法專區案例解析」

Q:按月計酬者以「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30換算成一日工資,予以計算特休未休工資,所謂「最近一個月」是指什麼?某公司於每月5日給付上一個月的工資,若甲與乙分別於72081終止契約,其最近一個月的工資係指何月?

Q:如果當月有請事、病假,會否影響到特休未休工資的計算方式?

Q:雇主必須何時發給特休未休工資?勞雇雙方約定每月5日發給上個月工資,如果勞工的年度終結日為615,特休未休工資要在什麼時候發呢?

Q:勞工特休未休工資,是否須納入申報勞保投保薪資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Q: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每年定期將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每年是指什麼時候?可否以內部網站之薪資系統作為通知方式?

Q:雇主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記錄在工資清冊、出勤紀錄或請假卡,是否都符合法令規定?

★重點二「勞檢常見違規類型分析檢視---工時工資篇」

新聞稿:『新北市醫療業專案勞檢 重罰濫用負時數』

Q:資方以「勞工上課時數不足」、「勞工積欠工時」、「懲戒勞工」等事由扣薪。

Q:使勞工延長工時,未經個別勞工逐次同意,直接計入積休時數,並用以抵扣借休時數。

Q:固定排定勞工出勤8小時,卻經常性以醫師提早下診或停診為由,以勞工已累積的加班時數或特休時數抵扣剩餘未出勤時數。

Q:與勞工約定每月應休天數(3月應休8天、4月應休12天及5月應休11),並依序按例假日、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性質排休,針對勞工休息日出勤部分,未計給加班費。針對勞工法定休假日計給不足部分,未另加倍發給工資。

Q:勞工於法定休假日出勤,於其他工作日另考量業務需求或人力充足為由,要求勞工不出勤,同時逕以勞工法定休假日替代。

Q:針對時薪制勞工單日工時逾8小時部分,未加成計給加班費。又於法定應休假日出勤,未加倍發給當日工資。

Q:未依規定期間繳回連帶保證人同意書者,視為自動離職,並不得要求薪資或其他補償。

★重點三「人資提供勞檢機關不實資料之刑事責任」

新聞稿:『變造職安訓練證明 首案判刑確定 勞動局呼籲:勿知法犯法』

Q:公司人資偽造「主管機關職安訓練證明」,或提供「不實之出勤紀錄或薪資清冊數額」,是否觸犯刑法而會遭論罪科刑?

★重點四「事務所勝訴確定案件分享」

Q:業績獎金設定條件「發放時點須在職」,是否有效?如該筆獎金屬工資性質,雇主以發放時點勞工已離職拒絕給付,是否違反勞基法工資全額給付原則?

★重點五「815全台停電之停班扣薪爭議」

新聞稿:『停電被迫停工 勞動部籲正常給薪』

Q:停電導致停工,是否屬於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雇主應否負擔工資照給之法定義務?其與天災颱風導致停工有何不同?

★重點六「責任制新增特定工作者」

主管機關函釋:勞動部1060818日勞動條3字第1060131557號核定「法務部及所屬機關特種車輛駕駛」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 講師:沈以軒 律師(現任: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

■ 經歷:

1103年度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

2、行政院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與筆試口試委員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4、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仲裁委員、調解委員

5、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補助中介團體勞資爭議案件審查委員

6、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訴訟專案審查委員

‧ 連絡電話 台北(02)2748-5188台中(04)3506-0841
‧ 注意事項 ◎不可與其他優惠併用(含黃金存摺)!
◎不可使用現金券!
◎課程費用含精美教材…等
◎課程發票皆於課程現場交予學員!
◎課程內容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 報名須知 ‧課程內容及開課時間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退費相關辦法
‧凡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本會無提供講義,如有講義需求可向客服另購買講義。
講義費用統一標準如下:
 單天課程:$2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300 元。
 認證全程:$5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600 元。
 就服講義整套: $1,500,另需支付$100 郵資,總計為$1,600 元。(內含5本課程講義+1本新增題庫術科+學術科模擬試題題目+解答)

‧黃金存摺免費加值贈送之課程金額以及各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金額,均不得兌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