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LINE線上客服
訂閱電子報
Email

進修課程-專業認證班系列課程

10人以上歡迎包班內訓
‧ 課程名稱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從當月重大勞資新聞事件談起
★準時開課,即將額滿!現場將提供勞動法學習地圖且講師會做詳細說明
‧ 課程地點 台南 │ 成功大學(台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 教室:自強校區工學院系統系ㄧ樓101教室
‧ 開始日期 2018/5/13 ‧ 結束日期 2018/5/13
‧ 課程時間 周日09:00~12:30 ‧ 上課時數 3.5小時
‧ 費 用
會員價 1500 非會員價 1800
‧報名優惠


‧ 課程介紹 身為企業人資工作者,您因業務繁忙而無法立即了解近期發生的勞動法令時事資訊嗎?對於每月發生的勞資新聞事件、最新勞動法令異動修正、近期勞動部函令解釋以及重要法院判決內容,您知道如何因應嗎?看到媒體報導時,您能正確解讀並依據法令正確處理嗎?

為協助您立即掌握最新勞動法令異動資訊及當月相關新聞事件依法正確處理,特別邀請沈以軒律師每月固定開設「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將精選分析當月份最新勞動法修正條文、主管機關函釋、法院判決與重大勞資新聞,同時獨家分享律師團隊親辦之勞資爭議案件資料(包括法院訴訟程序、勞工局調解程序、勞工局仲裁程序與勞動部裁決程序),以豐富實務經驗解析勞資爭議因應之道,並為企業SOP流程找出改進之道!

讀書會的過程裡,沈以軒律師將從人力資源工作者在實務上如何應用,來解析當月最新的勞動法令相關發展。同時為了讓同學更整體瞭解勞動法令,以及讓初學的同學更能掌握讀書會內容,說明時均會指出相關的法令條文深入解釋。
‧ 課程大綱

★現場將提供勞動法學習地圖且講師會做詳細說明

 

★課程總時數3.5小時,參與本課程的學員可登錄“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及“台北市立圖書館終身學習護照”及“行政院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定價:會員1,500 / 非會員1,800

同時報名繳費三堂:會員3,600 / 非會員4,800

期間得請假一次,上課權益遞延一次

同時報名繳費六堂:會員6,000 / 非會員8,400

期間得請假二次,上課權益遞延二次

(參加多堂課程,請報名時“備註欄”加註,將有專人服務)

 

★特別加碼提供:

(1)全程均由沈以軒律師親自帶領與內容撰擬

隨函檢附本次讀書會講義摘錄精華內容之網址

http://youtu.be/KYICry3zOl0,完整版本約百餘頁)

即針對每月新修法令、函釋與判決逐一整理並提供案例解析

(2)課後讀書會問題疑義一對一解答

(3)凡首次報名6堂讀書會,另贈送「勞工人資法典」1

(4)凡一次報名六堂讀書會者,

可獨家加入沈以軒律師帶領的「勞動法人資LINE群組」

 

★此課程不與其他優惠併用

 

 

 

課程大綱

107年5月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大綱

★重點一「特休遞延約定方式」

勞動部1070411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0382

勞動部1070412日勞動條2字第1070051994

Q:特休遞延同意方式為何?雇主可否規定勞工於年度終結時,未休畢之特別休假一律遞延至次年度實施?勞資雙方可否協議特休遞延僅三個月即可?遞延三個月屆期,勞資雙方可否協商再遞延三個月?加班補休是否亦得比照上開特休遞延規範?

★重點二「特休遞延工資與平均工資關係」

勞動部1070411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0350

Q:特休遞延工資發放時點若為平均工資往前推六個月範疇,是否應列入計算?

★重點三「連續休時11小時規範與一例一休之關係」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第三科(107413日電子郵件回覆)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07410日新北勞檢字第1073559753

Q:若107319日班表為晚班12時至22時,同年月20日為例假或休息日,又同年月21日班表為早班8時至18時,前述「晚」、「例或休」及「早」連續三天班表,是否因中間安插一個例假或休息日且未出勤,仍屬符合勞基法第34條第2項連續11休息時間規定?

★重點四「勞資會議召開方式」

勞動部1070424日勞動關5字第1070126483

Q:勞資會議舉辦可否採視訊方式進行?應特別注意事項為何?

★重點五「時()薪制工作者適逢國定假日之權益解析」

勞委會990527勞動2字第0990070201

Q:時薪制工作者於10751日勞動節未出勤,是否仍須依照勞基法第39條規定照付工資?

★重點六「優離優退離職有無謀職假適用」

新聞標題:『勞部新解:不論優離、優退 資遣一律給謀職假』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第二科(1073月電子郵件回覆)

Q:勞工申請優離優退專案合意終止契約,雇主是否仍須給與勞基法預告期並為資遣通報?

Q:資遣預告期間,員工因找到新工作而提早自請離職,雇主是否仍須給與資遣費?

★重點七「就業歧視爭議類型」

勞動部1070423日勞動條4字第1070130674

Q:徵才廣告提及「優先僱用原住民」、「歡迎二度就業婦女」、「歡迎中高齡人士或限中高齡」等語,有無涉及就業歧視規定?

★重點八「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之罰鍰裁處基準」

107年0417日中國時報標題:『違反勞基法累犯輕罰 北市認疏失』

Q:事業單位數次違反勞基法規定,每次最低裁罰金額為何?

★重點九「不當勞動行為爭議案例解析」

107年0502日經濟日報標題:『上市櫃審查 盯不當勞動行為』

107年0425日自由時報標題:『「煽動其他地勤集體請假」被資遣 遠航地勤長官提告敗訴 』

107年0306日自由時報標題:『遠航解僱工會5人 勞動部裁決「無效應復職」』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勞訴字第334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決定書106年勞裁字第58

Q:勞工煽動同仁以不實原因集體請假,企圖影響公司正常營業,是否屬於合法工會活動或爭議行為,受工會法保障?雇主可否執此依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項違規情節重大解僱?

Q:工會幹部違反公司布告欄規定,將外站宿舍消防安全狀況函文張貼於空服員信箱,是否屬於合法工會活動或爭議行為,受工會法保障?雇主可否執此依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項違規情節重大解僱?

★重點十「勞工權利行使濫用爭議案例解析」

107年0410日蘋果日報『「開除合法」早餐店殺手求賠敗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板勞簡字第34

★重點十一「行政罰違法性、有責性或可非難性之檢驗」

107年0425日聯合報『雇2女夜間工作 家樂福「欠缺違法認識」 判撤銷裁罰』

107年0302日自由時報『派女工上夜班 屏東家樂福違反勞基法挨罰』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06年度簡字第9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06年度簡字第102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06年度訴更一字第42

★重點十二「受僱於2個以上投保單位之月投保薪資計算」

勞動部1070308日勞動保2字第1070140052

■ 講師:沈以軒 律師(現任: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

■ 經歷:

1103年度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

2、行政院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與筆試口試委員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4、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仲裁委員、調解委員

5、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補助中介團體勞資爭議案件審查委員

6、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訴訟專案審查委員

‧ 連絡電話 台北(02)2748-5188台中(04)3506-0841
‧ 注意事項 ◎不可與其他優惠併用(含黃金存摺)!
◎不可使用現金券!
◎課程費用含精美教材…等
◎課程發票皆於課程現場交予學員!
◎課程內容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 報名須知 ‧課程內容及開課時間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退費相關辦法
‧凡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本會無提供講義,如有講義需求可向客服另購買講義。
講義費用統一標準如下:
 單天課程:$2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300 元。
 認證全程:$5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600 元。
 就服講義整套: $1,500,另需支付$100 郵資,總計為$1,600 元。(內含5本課程講義+1本新增題庫術科+學術科模擬試題題目+解答)

‧黃金存摺免費加值贈送之課程金額以及各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金額,均不得兌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