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
勞基法修正後,勞工年度內未休完的特休假,雇主須折現付工資。近日傳出特休假破解法,可將特休假變成補休假,不用擔心年度休不完,雇主不會增加薪資成本,勞工也可因此累積休假,擇期再放長假。
4步驟 把特休變補休
1、勞資雙方同意。
2、勞工先請特休假,但當天仍要出勤。
3、特休假出勤視為加班,再把加班費換補休。
4、補休使用期限,由勞資協商。
透過上述步驟,原本特休假就「洗假」變成補休,而補休就無期限內休完的規定,勞工即可變相遞延特休假,雇主也無須給付工資。
日前已有案例,雇主在勞工特休假當天徵求勞工上班,勞工也同意出勤,並提議將未休的特休假換成「補休」。
特休假 共有3種變化
勞動部回應,只要經勞工同意,特休假出勤並無違法。若勞工同意於特休假當天上班,特休假共有3種變體方式:
1、可延後使用/勞資協議後,特休假改日再使用,但仍得於年度內休完。
2、換加倍工資/勞工於例假、休息日、特休假上班,雇主應給加倍工資。
3、轉換成補休/勞資協議後,可將加倍工資改換成補休一日。
勞動部強調,勞工仍有主導權,可拒絕在特休假當天出勤加班。
勞工有決定權
但勞動部也強調,勞工有主導權,可拒絕在特休假當天出勤加班;勞工若同意出勤也可主張領取加倍工資,不換補休。若勞資雙方沒有共識,就得回歸勞基法39條,雇主當天應給雙倍工資(原本一日工資加上加倍加班費)。
仍須雇主同意
不過,特休假變補休前提也須雇主同意,若雇主拒絕,勞工也無法變相遞延特休假。但遞延特休假有好處,雇主可避免年度(以到職日為基準)特休假休不完改發工資成本,因此通常不會拒絕員工「洗假」。
林姓勞工則說,特休換補休更有彈性,希望雇主同意將特休換成「無限期」補休。陳姓先生擔心,雇主會強迫勞工改換補休,一例一休特休假折現規範,「永遠吃不到」。勞團高教公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建議,往後勞檢應加強資方舉證,勞工是否真實願意換成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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