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
台北市勞動局昨(15)日公布去年32家金融業事業單位複查結果,以總違法條次來看,複查32家事業單位合計違反54條次,相較2015年合計違反106條次,減少49.1%,初步看來,金融業兩年來的勞動條件已有緩步改善。
其中華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中華開發銀行與上海商業銀行等四家事業單位未有違法情形,且分別就過去加班費給付、延長工時、休息時間及召開勞資會議等已有具體改善。
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這次複查專案依法辦理外,將彙整兩年度的檢查結果,提供給金管會,請其審酌違反勞動法令的情形,將銀行業者勞動條件自主管理措施、勞動課程、內部申訴管理建置,以及納入銀行治理評鑑項目。
就未按規定發給加班費(勞基法第24條)的部分來看,2015年違規家數是31家,去年降為21家,有小幅改善。至於勞工超時工作(包括一日工時超過12小時、一個月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減少15家次,改善幅度達68%。
勞動局勞基科分析,以超時工作的工作職務來區分,發現信託部、管理部及資訊部等人員因從事業務、輪值關門或是配合系統測試導致逾時工作情形,也有部分司機因每月輪值開公務車的關係,導致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
勞動局表示,長工時對工作者的身心都會造成壓力,進而產生各種不良影響,事業單位應多加注意,預防員工過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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