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施鴻基
新北市府勞工局今天公布2017年第5波違法雇主名單,共330家業者。其中中和一家電子公司要求女員工請生理假須驗試紙,違法型態前所未見,勞工局未循首犯僅裁罰2萬往例,直接開罰10萬。
這波違反勞基法法雇主仍以未給付加班費最嚴重,共有111家,約占三分之一;其次是超時工作81家;未給例假68家;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也有4家。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普遍,有33家。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則有5家。
其中位在中和中山路二段的一家電子公司要求女員工請生理假須驗試紙,被勞檢人員稱為「前所未見」。
離職員工向勞工局申訴,配合2名在職員工佐證,指控公司要求「沒有驗試紙不能請生理假,必須改請特休或事假」。這家電子公司雖聲稱工作規則明定請生理假不需附證明文件,沒驗試紙仍可請假,但申訴員工指證歷歷,還提出電話錄音佐證,決定首次就重罰。
勞工局表示,性工法施行細則明確指出「經期不適症狀認定困難,雇主不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公司要求女員工請生理假驗試紙,已明顯違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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