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
颱風卡努的共伴效應影響,全台暴雨不斷,不只蘭嶼停班停課,宜蘭多所小學、文化大學也緊急宣布停班停課,勞動部提醒,依據職安法,外送人員、台電跟自來水員工等外勤勞工,若因暴雨釀災,執行勤務時,若發現有立即危險疑慮時,可先退避,停止外勤相關作業,再向雇主告知,雇主不得因此有不利處分。
依據職安法第18條,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令停止作業,並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
職安署解釋,勞工若遇到強風、暴雨,執行職務發現有危險之虞時,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可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但是並非「直接下班」,停止作業後,應向直屬主管報告。
職安署表示,當勞工行使退避權時,雇主不得予以解僱、調職、不給付停止作業期間工資或其他不利處分,不過雇主可要求勞工在安全地方繼續執行工作,或者當危險狀況解除,再要求勞工返回原定的工作崗位,若雇主禁止勞工退避,可處3萬至15萬。
另外,勞動部也提醒,勞工在上下班路上有受到淹水等影響,導致無法出勤或遲到,可主張「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的第6點,雇主就不得有不利處分,否則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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