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
勞基法新制將在3月上路,經勞動部公布的行業別可連續工作12天,勞動部原本預告50種情形、38個行業別可連續工作12天,因預告期間有許多勞團、工會提出不宜適用說法,「勞部主動把關」,將有疑慮的28種情形、23多個行保留,法規委員會僅通過,21種情形、15種行業別,3月資方取得工會、勞資會議同意,可合法連續工作達12天。
勞動部強調,「主動把關」,保留的行業是因外界仍有不同意見,因此勞動部主動提出保留,後續會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跟勞雇雙方討論,之後若仍有需求再向勞動部提出。
初步估算,被保留的行業別如遊覽車客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倉儲業、水電燃氣業、加油站業,約有30萬名勞工因此免於連續上班12天,避免過勞風險。
另外,通過的21種情形、15種行業別,勞動部將最快將在3月1日公告,新法一併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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