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勞工局15日公布今年第三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雇主名單,共計334家業者,其中統聯客運、耕莘醫院及台灣湯淺電池受罰金額最高,分別遭罰30萬元。
勞工局指出,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92家;其次為使勞工超時工作,計有59家;至於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則有47家。
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48家。違反性工法部分則有3家。
此次公告的違法事業單位中,受罰金額最高的事業單位為統聯客運、耕莘醫院及台灣湯淺電池。統聯客運、台灣湯淺主要因為讓勞工超時工作,耕莘醫院則是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分別遭裁罰30萬元。受罰金額次高為鏮瑞物流及嘉里大榮物流,各裁罰20萬元。另外,上市公司新海運輸倉儲及光寶科技亦分別遭處罰15萬元。
勞工局表示,未來將針對已有違規紀錄的雇主實施複查,若查有重複違反,將加重處罰,同時呼籲已經受罰的雇主莫存僥倖,依法改善。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10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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