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 1例1休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公告事項 企業內訓課程 公開進修課程 1111人力銀行_求職找工作的求職網
《「性工法」與「性騷法」正式上路!》哪些內容更適合行使管理權的主管知悉?【『企業內部』主管專用訓練版】
LINE線上客服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人資訊息
人資勞動法訊息
本協會新聞
人資熱門話題
本協會公告
線上進修課程

線上進修課程

實體進修課程

實體進修課程

企業內訓

企業內訓

企業輔導

企業輔導

HR知識中心

HR知識中心

LINE@線上客服

法令專區

會員專區

會員專區

勞資Q&A

勞資Q&A

訂閱電子報
 
Email
勞工有普通傷病情事,相關請假權利行使完畢後,雇主得否婉拒員工申請留職停薪?



[學員提問]

勞工普通傷病假天數超過法定標準,且以事假或特別休假等假別抵充後,仍然未能痊癒者,雇主可否拒絕勞工後續留職停薪之申請?

 


[回覆]

一、按「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定有明文。

 

二、復依行政院勞委會761211日臺(76)勞動字第9409號函釋:「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第五條規定申請留職停薪,雇主得否拒絕,可由事業單位於工作規則訂定,或由勞資雙方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中預先訂定,若對該項未明文規定者,則於勞工提出申請時,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

 

三、準上以言,勞工申請普通傷病假之需求超過法定範圍,且以其他假別抵充後仍未痊癒者,主管機關並未強制雇主負擔給與勞工留職停薪的義務,事業單位可於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中預先以明文規定應如何處理,若無明文規定者,則交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

 

四、然應區辨者,縱依前開勞委會函釋意旨,主管機關沒有強制雇主同意勞工留職停薪申請,惟基於「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雇主必須是使用勞基法所賦予保護之各種手段後,仍無法改善情況下,始得終止勞動契約。故本所仍建議,對於普通傷病假已逾限,且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之勞工,盡可能給與合理留職停薪期間之機會,待留停期間屆滿後,勞工仍無法勝任工作,再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終止契約,方屬兼顧情理法之措施。

 

五、附帶一提,若是育嬰留職停薪(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1)、職災未認定前留職停薪(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9)、服兵役留職停薪(兵役法第44條第1項第1),則屬其他的法定留職停薪事由,均與本文所述情形有所不同,切莫加以混淆,併予敘明。

 

熱門推薦: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從當月重大勞資新聞事件談起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主管領導管理課程業務行銷客服課程秘書行政課程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企業求才服務1111獵頭1111商搜網創業連鎖加盟落點分析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25號15樓 ‧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