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公司如支付海外董監事報酬(匯出台灣)且申報所得類別為薪資所得(50)。 因董監事身份且為外籍,在台停留時間不超過90天且無健保身份資格。請問,公司是否需為其報酬扣繳二代健保?相對地,公司是否亦須負擔投保單位繳納之補充保險費?謝謝!
1.董監事酬勞仍為薪資所得,若無健保自無繳交個人補充保費之問題。
2.但公司仍應依健保法第34條繳納雇主補充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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