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公告事項 企業內訓課程 公開進修課程 1111人力銀行_求職找工作的求職網
《「性工法」與「性騷法」正式上路!》哪些內容更適合行使管理權的主管知悉?【『企業內部』主管專用訓練版】
LINE線上客服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線上進修課程

線上進修課程

實體進修課程

實體進修課程

企業內訓

企業內訓

企業輔導

企業輔導

HR知識中心

HR知識中心

LINE@線上客服

法令專區

會員專區

會員專區

勞資Q&A

勞資Q&A

訂閱電子報
 
Email
 
1
 【勞健保】留職停薪  2008/3/31
 
 
Q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是製造業,有位員工96年底處理家人喪事,因過度勞累而發病中風,於是向公司申請留職停薪,期間為1/2-2/29,公司承辦人因疏失將其勞健保予以退保,經詢問勞保局得知因傷病留職停薪可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於是致函請求勞保局註銷該員退保,勞保局於97/3/17回函通知已恢復該員勞健保資格至98/01/01。該員於留職停薪期滿(1/2-2/29)時,因身體狀況仍未復原,故向公司再次申請留職停薪,期間為97/3/1-98/1/1,公司因仍希望該員身體復原後回公司上班,遂已同意該員留職停薪之申請。但公司於97/3/17收到台中市勞資關係協會召開之協調會議之公文,內容敘述『公司無預警於97/1/2退出勞健保,且未經該員同意,將其辦理辭職,遂請求公司支付資遣費』。想詢問之問題如下:
1.公司應該如何處理此狀況?另該員請求是否成立?
2.若該員留職停薪期滿,「逾期未辦理復職,視同離職」,是否有相關法條可依循?
3.若該員留職停薪(一年)期滿,又再次提出留職停薪之申請,公司若拒絕是否需支付資遣費?是否有相關法條可依循?

 
A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1年6月2日臺81勞保2字第11604號函 適用勞保條例第9條而願意繼續投保者,投保單位應為其繼續加保。查現行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規定,應徵召服兵役、出國考察研習服務、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在職勞工年逾60歲繼續工作、因案停職或羈押之被保險人,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此係規定被保險人屬自願性之加保,對該勞工並無強制性,惟勞工如願續保,則投保單位必須為其申報繼續加保,此為強制投保單位承諾,係因勞工保險條例屬強制締約之類型。本案端視其勞動契約是否存在為前題。若勞動契約存在,投保單位即有承諾之義務,並有同條例第72條規定之適用。

2.要査勞工當時是否有加保之意願。

3.勞工是否有勞基法第14條終止契約之權利?還不一定。

建議同學可來參加協會的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 課程中將有更多更深入的觀念實務解析.



徐定文 老師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主管領導管理課程業務行銷客服課程秘書行政課程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企業求才服務1111獵頭1111商搜網創業連鎖加盟落點分析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25號15樓 ‧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