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蕭老師您好 以下問題向您請教 1.有關國務院廢止地方「鑑定」勞動合同部份,老師提供日期文號及內容。 2.公司大陸分公司不斷回覆有所謂「官方版」勞動合同,這與我所知不同,請問真有「官方版」勞動合同嗎?公司應該能依自己需要訂定合同吧? 以上問題,敬請您解答,謝謝。
答:(1)回答:請看【勞力字( 1992 ) 5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9號)《關於廢止部分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的決定》已於2007年10月30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21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部 長  田成平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關於廢止部分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的決定為了適應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立法法》規定和國務院工作安排,我部對現行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研究,決定廢止部分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現將廢止的規章目錄予以公佈。附件:廢止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目錄廢止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目錄附件:廢止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目錄廢止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目錄 序號 發佈機關 規章名稱 文   號 發佈日期 廢止理由 1 勞動部 勞動合同鑒證實施辦法 勞力字〔1992〕54號 1992.10.22 與現有法律法規相抵觸 2 勞動部、對外經貿部 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 勞部發〔1994〕246號 1994.8.11 已被《勞動法》 等法律法規代替 3 勞動部 職業培訓實體管理規定 勞部發〔1994〕506號 1994.12.14 已被現有法律法 規代替 4 勞動部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勞部發〔1996〕266號 1996.8.12 已被《工傷保險 條例》代替 5 勞動保障部 勞動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暫行規定 4號令 1999.8.12 與《信訪條例》 相抵觸 (2)回答:「官方版」就是地方勞動局的制式合同,供參考加以增補,勿全部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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