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 公司有位員工在他公司掛負責人的名義投勞健保且有領薪,在我們公司實際從事工作,不想再加保,這樣可行嗎?謝謝! 答:一、該員工既然實際受僱於貴公司從事工作並獲致報酬,則貴公司自有為其加保勞保、健保、就業保險及提繳勞退 金的義務,至於該員工於他公司掛名負責人乙事,與貴公司之法定義務無涉。二、請涂小姐報名勞動法規認證課程,提升這方面的專業知識,避免發生勞資糾紛及行政機關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