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 有一事請教 我們公司有幾位工讀生 其中有二位是暑期工讀性質 其他幾位工讀生工作期間較長有的已經半年 還有一位原先是作業員後來轉成工讀生 (工讀生都是時薪計薪) 如果他們非定期契約人員 公司要讓他們走要付資遣費 而且非定期契約人員享有一般的福利 工讀生一直做下去會不會由定期契約變成不定期契約 因為勞基法有提到定期契約的型態及時間(最長6個月或9個月) 在不用付資遣費又不會有福利產生下 我們要怎樣處理工讀生的事比較好呢 (一切以不違法為原則,如無法兼顧二者請指教該如何處理) 再者那一個由作業員轉工讀生的個案 他是否就是不定期契約人員了 福利都要比照一般同仁呢? 謝謝
答:除非是勞基法第64條所稱之「技術生」否則皆是「勞工」勞動契約原則上以不定期契約為主定期契約為次依所述「工讀生」應該都是不定期契約勞工,若要成為定期契約勞工,安排處理上以臨時性、短期性且不超過6個月之工作期間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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