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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簡老師好: 請問員工因病住院請病假10天,公司已付半薪,若該員工請領傷病给付,其勞保局给付之勞保級距之50款項還是給員工嗎?還是可以抵充公司所给付之薪資費用?? 如果給員工,這樣員工不就拿到100的薪資了嗎?? (公司的半薪及勞保局的50。) 一樣情況若為職災给付,勞保给付的70是給公司,這樣公司實際薪資費用才30。 怎會反而是病假公司的實際薪資費用較高ㄋ??? 麻煩老師解惑,感謝!!
答:病假30日內是半薪傷病给付應給勞工,職災工資補償是公司全部負擔因此職災傷病给付應該墊還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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