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我們公司的作業員是採約聘制(半年一簽)因為該員工在合約期限內,工作表現並不理想,所以公司打算資遣(合約未到期)。想請問~約聘員工需支付資遣費嗎?另外,我可以使用勞基法第十一條第五款作為理由嗎? 答:定期契約合約未到期要終止契約是公司違約要依比例支付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