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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有一女性勞工今年50歲,勞保投保年資累計23年 (未達舊制一次領取老年給付的資格),平均月投保薪資NT$24,000,目前工作合約將於97年12月31日到期,且可能不再繼續工作,無工作後當然自動納入國民年金,請問該勞工投保國民年金至55歲時決定領取勞保老年年金,可行嗎?會被減額給付20嗎?那麼國民年金就會自動被退保了,對嗎?那該員的國民年金請領時(年滿65歲)僅適用第2項:投保金額(目前NT$17,280)1.3投保年資而不可適用第1項的保障年金NT$3,000,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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