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2月22日聯合晚報報導:無薪假期間勞健保與退休金的投保薪資級距不調降,差額政府補貼.
若是這樣,那勞工保險條例的第十四條要按月薪資總額按分級表之規定申報.不就是寫一堆笑話了嗎?
到底是如何啊!!
答:報紙針對無薪假期間勞健保與退休金的投保薪資級距不調降,差額政府補貼之報導,係媒體就當前勞工問題與政策等時事提出評論。至於是否可行?或如何施行?仍需主管機關加以落實。目前勞委會已經採行之政策措施,計有97年12月22日發布經濟不景氣勞資協商同意之工資,原約定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之解釋令,以及同年月公佈之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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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