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老師,若公司管理規則(因公司人數未滿30人,所以未送縣市政府審核)內明定,公司每週之例會原則上不得請假,請假者扣2倍薪資。請問是否合法?員工若因此遭扣2倍薪資而提出申訴,公司是否有自保方式?謝謝! 答:以罰扣工資做為懲戒手段,勞委會認係違法,惟法院認為:只要不違反權利濫用原則、比例原則,且已於規章中規定,並使勞工知悉,即屬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