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最近收到健保局關於投保薪資須調整之公文,公司的投保薪資都是以進來時或加薪時之每月都有之全薪為基準,但是加班費、生產獎金,或業務績效獎金都是不定時不確定,後兩種有達到一定工作目標才會發放,但這卻必須列入經常性工資,想請教:
1.若沒有加薪情況,是否需要定期檢視同仁薪資投保狀況,多久檢視1次,是以檢視前三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新的投保金額嗎?一定要調整嗎
2.調高投保薪資之後,若是之後幾個月都沒有業績獎金,這樣同仁還是得多付出投保金額,總不能老是調來調去吧
以上情況實務的做法?
答:加班費、生產獎金,或業務績效獎金皆會列入保費,一年調兩次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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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