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
請教一下,去年因公司未發放股票改以紅利現金發放並併入年度薪資所得扣繳憑單中(未以50E員工分紅申報所得),於今年被健保局徑調高月投保薪資,發放名目為工作績效獎金,請問此筆獎金須列入月投保薪資計算嗎??或公司當初若以(員工分紅)去申報所得,是不是就不會列入月投保薪資計算??
麻煩老師解惑~~謝謝
答:員工分紅以現金發放併入年度薪資所得扣繳,因該所得屬工資故被納入健保扣繳;至於將該筆獎金之發放名目改為工作績效獎金等其他名目,若屬工資名目之薪資所得,仍會被列入月投保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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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