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關於先前有人提問以下(門市人員工時)問題及徐老師的回答如下,可以請老師再說明一下為何第29日、第30日是要各加7小時呢?若公司每月最高工時是182,採隔週休(一~五or一~六,該週六是上8小時) 亦符合二週工時未超過84小時,請問週六上班之時數該如何計算,應算加班嗎?謝謝 Q:門市人員的每月上班基本工時是多少小時?可以用二週84 2=4週 168小時+8+8184小時 30天168+8+8+8192小時 31天 這樣算合理合法嗎? A (1)168小時是28日,應再加第29日的7小時、第30日的7小時,合計每月法定工時是182小時。(徐定文 老師) 答:若公司每月最高工時是182,亦符合二週工時未超過84小時,隔週六上班之時數不算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