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的弟弟 有嚴重糖尿病達二十年之久,進出醫院數次!工作斷斷續續的,所以勞保也是斷斷續續! 6/1 本應到某公司報到,但因於家中即身體不適,造成昏迷而至死亡!該公司於6/1已先辦理加保,但法醫鑑定6/1死亡!
請問:
1.我們提出本人死亡給付的申請,勞保局是否因為沒有確實到班紀錄,而駁回申請???
2.若遭駁回,我們該如何申訴???
拜託老師協助告知!謝謝!
答:6/1 本應到某公司報到,若是新到職當天,未到職就死亡,保險效力未開始,當然無法申請給付,除非說明情況不完整,另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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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