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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正職員工於6/10於上班時間發生職災(從梯子上掉落住院)請問黃馨老師: 1. 公司申請職業傷害補助時勾選已依勞基法第59條取得職災補償? 2. 公司得依醫院的住院證明文件核發工傷假天數? 3. 公司7/5發給該員工6月薪資屬於工資補償(按其原領工資數額所給予之補償)? 此補償(公司30)須持續發多久(2年嗎)? 以上,謝謝老師.
答: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工資補償期間依實際需求認定,但最長為2年,如勞工逾2年仍未痊癒,且不符合勞保失能給付請領要件,雇主則可一次發給40個月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換句話說,公傷假的天數除住院醫療外,如勞工確有在家療養或復健的需要(日數長短可參考醫師指示),事業單位仍然要給予公傷假,公傷假期間依勞基法第59條發給工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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