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老師好:
同仁到職日71.9.1退休日100.7.31計算平均工資是(1)以100年2月到7月的工資除以6計算的嗎?(2)還是要從100年1月31日、2到6月、7月30日的工資總和除以6來算?算過天數皆181天。
有人建議要以(2)方式來計算且勞委會有函釋,但我搜尋不到,因本公司今年7月1日調薪並生效,該員工1∼6月工資38350元7月工資39320員請問要如何算平均工資?謝謝!
答:本案依規定建採第(2)案,亦即要從100年1月31日、2到6月、7月30日的工資總和除以6來算。相關函釋請參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3 年 04 月 09 日(83)台勞動二字第 25564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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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