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 公司因業務需求需要員工短期出差至大陸廠區期間大約1個月(100/9),但是員工以家庭照顧為由(老婆懷孕,預產期為100/11)拒絕配合此任務,要麻煩協助建議處理方式,若員工堅持不配合,公司有何處理方式,謝謝 答:家庭照顧價請求之標準是家庭成員有重大事故、疾病或接種,本案無一條件符合,應要求其必須履行任務,如無法配合,應可調動至其他不需出差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