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公司北、中、南皆有營業門市點,若將派遣中部主管長期駐北部門市點上班,請教針對出差給付的部份要如何發給??有相關法令可查詢嗎?? 答:1.公司北、中、南皆有營業門市點,若將派遣中部主管長期駐北部門市點上班,此種長期駐點情形應該不是出差,可以補助交通費,補助租屋津貼來處理。2.若仍是屬於臨時性或短期性之出差,就要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4條規定發給差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