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老師好請問育嬰留職停薪年資及特休天數皆不得扣除之法律依據為何?敬請解答,謝謝 答:一、依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除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外,不計入工作年資計算。二特休休假計入工作年資部分,請參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39條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24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