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請問原本公司加班是用補休,那要將補休結算成現金,該如何計算?
2.公司員工都是月薪制,平日加班前兩個小時1.33,兩個小時後1.66,那假日加班發予兩倍薪資,是指全薪/30天2倍嗎?還是全薪/30就可以了?
答:延長工時計算如為月薪制即依契約約定之工資計算每小時薪資(除240小時),國定假日出勤,因屬月薪制,當日已依勞基法第39條給付一日薪資,如出勤再加給一日即可。至於加班補休轉計工資,應依原加班時數給付工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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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