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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請問老師 如勞工遭遇傷病事故經醫院診斷為植物人(未滿半年/不是職災),那麼勞保是否還能繼續加保?
答: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七條:被保險人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領取失能給付者,應由保險人逕予退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七十六條:被保險人經保險人依本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逕予退保者,其退保日期以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診斷為實際永久失能之當日為準。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四條:本條例所定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指其失能狀態經審定符合本標準附表所定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者。故貴單位之問題,『如勞工遭遇傷病事故經醫院診斷為植物人,那麼勞保是否還能繼續加保?』,其中『經醫院診斷為植物人』之日期依前開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七十六條之規定,即為退保日期,而植物人為「終身無工作能力」,屬第一級永久失能,勞保無法繼續加保。但尚未申請失能給付之前,勞保仍能繼續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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