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與面試時談的金額不符
問:您好:請問面試時與主管協定的薪資條件在第一個月領薪時發現與當時講好的不一樣,有短少的情況,請問該如何處理?
答:應為積欠工資,勞工得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1項5款終止契約要求給付資遣費。
我要提問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