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老師您好,請問一下,若員工97年12月到職,102年2月~8月請育嬰留職,9月份復職,則102年度10天特休是否可扣除留停期間比例算之?
答:勞工工作年資自到職日起算,計算特別休假工作年資時,可扣除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再依其工作年資計算特別休假應休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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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