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
員工因進修讀研究所,公司准其2年的留「資」停薪,而公司也遞補了人員。
現員工因個人因素休學,想提前回來上班,但公司暫無職缺,請問公司可以請員工等候到2年期滿再安排工作嗎?與法上是否合法?
答:約定好留職停薪,如要提前復職,應視留職停薪約定是否有提前復職之規定,如無,雇主是否應允,並無義務。可參考下列課程:員工各種假別管理及法令處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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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