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張世杰、邱榆蕙、喻文玟、鄭維真、徐如宜

 

勞工意識抬頭,大台北地區違反勞基法的檢舉案件暴增;新北、台北市勞動檢查單位入夜後燈火通明,勞檢員幾乎天天加班處理裁罰及訴願案,勞檢員們大喊「我們也快超時工作了」。

 

新北市勞檢處今年迄今已接獲兩千六百件檢舉案,是去年檢舉總案件數,目前已針對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未發加班費、國定假日未休假開罰雇主三千萬元;台北市迄今接獲四千七百多件檢舉申訴案,遠超過去年總量的三千五百多件,已經裁罰四千多萬元。

 

據了解,新北五十二名專責勞基法的勞檢員中,有人每月加班約四十小時;台北市相繼有十名勞檢員因不習慣工作環境、稽查時遭業主冷言相向而選擇離職,目前四十二名勞檢員的工作量大增。

 

「一周中,有三天無法與家人共進晚餐。」新北陳姓勞檢員抱怨,幾乎每天加班至少一小時,少部分曾經最高加班四小時;黃姓勞檢員也說,依勞基法規定每月加班時數不可超過四十六小時,他們雖不適用勞基法,但如果每月加班到四十四小時也無法像勞工一樣領到一點三三倍工資。還有勞檢員說,內規規定每月最多只能報廿小時的加班費。

 

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加班廿小時規定是希望同仁不要太常加班,若確實加班就應申報以保障自我權益;除了加班費,也可選擇補休,該局會再持續關心各級機關同仁工作時數。

 

台北市勞動局指出,案件量大增會讓同仁加班,但北市府規定一個月僅能加班廿四小時,會盡量要求員工加班時數控制在廿小時以內,且可以選擇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其他四都勞檢員加班狀況還好。桃園市卅名勞檢員,最多加班不到廿小時,還有人零加班;台中廿名勞檢員,迄七月受理兩千七百多件,雖常加班,但狀況還好;台南、高雄勞檢員偶有加班到晚上八、九點,沒嚴重超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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