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陳智華
勞團疾呼不能砍七天假,勞動部又堅持一例一休,各有立場、僵持不下。勞動部昨拋出放寬特休假方式來解套。目前研擬讓資淺的勞工享有特休假、縮短級距,並且放寬特休假天數等。因此,未來有可能未滿一年資歷就有七天假,勞工特休假還可能增加,但具體方案尚未出爐。
目前勞基法勞工特休假規定,一年以上七天、滿三年到五年十天、五年以上到十年十四天、滿十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年資增一天假,最多卅天。
勞動部次長郭國文昨指出,以往每周工時勞工和公務員不一致,今年起已經一致,因此勞動部提出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法草案,勞工可休的國定假日從十九天減為十二天,希望全國國定假日一致。
對於勞團希望降低全年總工時,郭國文強調,途徑不是只有維持國定假日。他表示,總統蔡英文所提縮短年總工時目標與勞團相同,方向一樣,只是方法不同,勞動部拋出放寬特休假的政策,讓大眾來討論。
郭國文說明,放寬特休假方式包括年資、天數可同時作調整,目前還沒有具體內容,希望拋出這個議題讓社會討論,下星期勞動部針對一例一休三場座談,都是跟社會對話的好時機。
被問到放寬特休假的修法問題,郭國文說,放寬特休假要修勞基法,因目前一例一休草案未出立法院委員會,「這不是問題。」
為了降低總工時,包括時代力量和國民黨都提出勞基法修法。時代力量認為勞工和公務員特休天假差太多,因此修法讓勞工特休假比照公務員。一年以上三年未滿都是七天假不變,但公務員三年以上到六年未滿特休假有十四天,六年以上九年未滿有廿一天,九年以上十四年未滿有廿八天,第十五年起就有卅天。
王育敏及蔣萬安等國民黨立委則提案針對工作六個月到未滿一年的勞工給特休假,確保勞動力的維持,讓勞工調劑身心,促進家庭與社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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