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

 

企業、勞工看過來,勞動部今宣布,放寬托兒經貼補助條件,不管企業規模大小,雇主提供勞工未滿12歲子女送托至托兒服務機構的托兒津貼,可享政府補助最高8成,補助金每年最高60萬元,下月開放申請補助。

 

性別工作平等法今年5月修正,應設置哺集乳室或提供托兒措施的企業標準,從原來受雇者250人降為100人,勞動部估計,全台1萬家公司適用。依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原來托兒津貼申請限制雇主須與托兒服務機構簽約,才可享有補助。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孫碧霞表示,考量性平法修正,又原規定許多雇主反映,勞工小孩很分散,難以評與哪一機構簽約,才放寬津貼限制。

 

不過,托兒津貼僅適用於「機構」,包含幼兒園、托嬰中心、安親班、課後輔導等,保母不適用,雇主申請時須提出相關證明,詳情可至各地勞工局詢問。

 

家中育有一名6歲小孩的李姓媽媽表示,很好、很棒,希望公司發放托兒津貼,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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