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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徐子晴
華航空服員今年6月罷工轟動全台,但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日前卻到勞動部抗議,指華航當初與工會達成協議後,7項內容卻有5項跳票,要求勞動部出面認定當時的協議是屬團體協約,否則不排除再罷工。近日也有網友在台大批踢踢上爆料指出,華航空服員6月罷工過後,不只有空服員,華航所有正職都加薪1萬元,「逐步執行和違約是兩回事,華航違約在哪?」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表示,現華航僅有將報到地點恢復到台北,雙向考評至今仍未執行;其餘協議仍有部分爭議,如雖已保障年修123天,但卻減少班機執勤人員,導致加重工作量等等;另外站津貼雖有調升,卻因不是工會會員也有調升,華航雖有履行承諾,卻違反當初簽訂的「禁搭便車條款」。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指出,華航所有員工加薪1萬元,是華航企業工會與華航協約的結果;至於禁搭便車條款部分,職業工會將繼續要求華航執行,否則華航應將外站津貼再從每小時4美元調至6美元,華航若沒做到,則將提起訴訟。
對此,華航則表示,與企業工會簽署的「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團體協約」載明,雙方達成書面協議,都視為團體協約之一部分。另有關華航6月24日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簽定的協議,雖不屬於團體協約法之團體協約,但公司已依協議內容,逐步履行相關承諾。
華航說,空服員工會稱有依團體協約法相關擬定團體協約條文、推派團體協約之協商代表等等,相關事實尚需經主管機關協助查證;華航仍認6月24日與空服員工會的協商會議,是勞資雙方為弭平爭議所召開,性質上僅屬於一般性的協商會議,勞資雙方所簽定的文件也僅為一般的協議。
華航表示,今年六月與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今年7月已針對空服員、機師和地勤等員工全面加薪5千元,明年5月將再加薪5千,總共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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