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影音記者 江睿智

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正案已獲立法院三讀通過,並自明年(2017)年11日實施。即將到來的1225日行憲紀念日,勞工仍可放假;但1225日適巧為周日,勞動部說,可補休,勞資可自行協商補休日。

 

立法院新通過勞基法已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因此,今年1225日可說是勞工最後一次放該行憲紀念日,未來勞工遇七天國定假日將不再放假。

 

1225日適逢周日,不少企業單位擬在隔日、即在1226日周一補休;勞動部官員表示,亦屬可行,但強調,事實上只要勞資協商哪一日補休即可,不一定要在1226日補休。

 

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國定假日若遇到周六,通常排周五補休;國定假日遇周日,通常排在周一補休,1225日遇周日,有不少事業單位擬在周一補休,形成三天連假。

 

勞動部官員表示,1225日行憲紀念日並非「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明定的國定假日,且該辦法是適用在公務員及政府行事例,至於勞工國定假日的補休則可回歸「勞基法」,由勞資協商決定補休日期。換言之,1225日國定假日不一定要在1226日補休。

 

官員解釋,每個勞工例假和休息日不一樣,例如有人休六、日,有人休三、四等,1225日補休可視勞工個人休假情況,自行與資方協商哪一天補休。

 

舉例來說,休周六、日勞工,可日後補休一天。若是休周一、二的勞工,則周六日原本應上班,遇1225日周日則可休假,亦即可連休三天,老闆若要請該勞工在1225日出勤,則要給加班費或經勞工同意於日後補休一天。

 

 

※關鍵字:12/25、補休、加班費、一例一休、勞資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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