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勞動部今天公布相關調查顯示,職場性別歧視及性傾向歧視,3年來明顯減少,尤其以勞工的性傾向或是否跨性別來考量工作分配的事業單位,從102年的17.5%,降到105年的9.9%

 

為了了解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成效及受僱者在職場就業平等實況,勞動部在1059月分別以「事業單位」及「受僱者」為調查對象,分別辦理「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回收有效樣本事業單位3108份、受僱者4111份。

 

根據調查結果,105年有9.9%的事業單位會在工作分配時考量跨性別或性傾向,較102年的17.5%還要低。至於會考量勞工性別來分配工作的事業單位,在105年時有20.5%,也較102年的27.9%還要低。

 

進一步分析就業歧視,勞動部說,受僱者最近一年在職場上遭受就業歧視情形,兩性均以「年齡」的因素居多。

 

職場性騷擾部分,勞動部指出,調查中顯示有97的受僱者最近一年在工作場所未遭受性騷擾。女性受僱者有遭受性騷擾比例占3.5%,其中加害者以客戶或同事為最多,其次則是上司。

 

勞動部也表示,事業單位對於大部分母性保護相關假別的同意比率達到9成以上,其中以「產假」占94.7%最高,「安胎休養」占91.8%,「流產假」占91.7%

 

 

熱門推薦:

1

就業歧視、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騷擾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