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
勞基法修正實施一例一休,適用責任制的保全業不在約束內引發保全業不滿,勞動部近來研擬修正保全工時指引,除將新增保全業享有休息日與休息日加班費外,也研議兩方案調整保全業每月工時,預估幾有9萬名從業人員受惠。
保全業是勞基法第84之1條公告適用行業,即俗稱的責任制,工時、例假、休假等不受勞基法限制,勞動部也另訂有「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供各地方政府核備時參考,一般保全業每月正常工時上限可到240小時、加班時數為48小時,合計每月上限為288小時。
去年底一例一休新制實施後,一般勞工7天中必須有1天例假、1天休息日,除休息日加班費提高外還增訂休息日未滿1小時以4小時計薪,但保全業卻排除在外,引發保全業不滿。
為此,勞動部研擬修正保全工時指引,除新增休息日外,工時也有2種選擇,甲案是每月總工時調降20小時為268小時,每月正常工時為220小時、延長工時上限為48小時;乙案是總工時維持288小時不變,每月正常工時220小時,延長工時上限為68小時。
勞動部表示未預設立場,將逐步檢討包含保全等責任制工時,將來也不會只限於這2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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