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
為適應一例一休新制,企業爭取彈性工時,外商已多次向勞動部提出,超過一定水準薪資所得的專業人士及主管職,可適用責任制,不適用勞基法工時規定。
不過,因為放寬責任制適用範圍茲事體大,勞動部並未鬆口。
國際通商資深合夥律師馬靜如建議,可以該行業從業人員平均薪資的六倍,作為適用責任制門檻,舉例來說,如果某行業從業人員平均年所得為50萬元,六倍大約是年薪300萬元,可以此做為該行業適用責任制的門檻。
馬靜如表示,藍領勞工及事務性白領勞工,因工作性質固定,尚須勞基法工時規範,但領有高薪的專業人士、主管,並不計較工時,因此希望勞動部能適度放寬高階主管及專業人士適用責任制。
美國商會日前出席勞動部舉辦的一例一休公聽會上,以西裝比喻勞基法,認為「同套西裝要給大家穿,不會每個人都合身」,建議勞動部思考將勞基法分為藍領、白領兩套適用標準,對於高薪的管理階層有更寬鬆認定,甚至排除勞基法相關規範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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