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

 

司法院大法官公布釋憲結果,現行法令不允許同性伴侶結婚違憲,限定政府兩年內修法,同婚議題發燒,勞動部表示,相關法案通過後,同性伴侶也都將可享有婚假、喪假的權利。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勞工結婚應給予有薪婚假8天、配偶喪亡者應給予有薪喪假8天,勞動部勞動條件司解說,婚、喪假請假規範都是標明「配偶」,配偶定義回歸民法。

 

勞動部表示,只要立法單位修法通過,賦予同性伴侶享有婚姻,未來同性伴侶也能享有這些權利。

 

另外,勞工請假規則中,產假、育嬰假與家庭照顧假都無須婚姻關係,勞工有生產、領養或生養小孩事實即享有產假、育嬰假權益;勞動部日前也已放寬家庭照顧假規範,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同居人、同志或跨性別伴侶符合此條件都算家庭成員,勞工都可因此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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