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
大台北、桃園、新竹地區今凌晨梅雨鋒面、西南氣流來襲,龐大雨量導致多個路段淹水或道路中斷,新北市府更宣布金山、三芝、石門、淡水、萬里等停班停課,勞動部提醒,依據天災相關辦法,勞工所在地若宣布停班停課或因天災阻斷交通,導致上班遲到或無法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職,要求補班等不利處分。
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所在地,地方政府若宣布停班停課,或因天災等阻塞交通導致遲到或因此無法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 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提醒,勞工若住家、上下班行經路途、公司所在地,因天災導致交通受阻,無法出勤或上班可能遲到,須電話等告知雇主,雇主可要求勞工說明上下班路線為何受天災影響。
另外,勞動部表示,若勞工今天為休假、特休、例假日,雇主因天災要求出勤,勞基法已經明定應給予勞工雙倍薪資和事後補休一日,否則可處2萬至100萬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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