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王敏旭
新北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今公佈金屬表面處理業安全衛生檢查初查報告,受檢20家業者均違反職業安全法規定,總計違規項次達87項,勞工局表示,已依法通知限期改善,9月將進行複查,若未改善將處3到30萬元罰鍰,直到改善為止。
勞檢處指出,雇主應做好化學品使用管理,易引起火災爆炸的易燃液體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粉塵滯留場所,應做好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並依危害性選擇具有防爆性能的電氣設備。
勞工局長謝政達說,塗裝金屬表面的原料可分為液狀或粉狀,前者會使用含甲苯等有機溶劑的塗料,屬於易燃液體;後者多會使用具爆炸危險性的粉狀原料。若未做好化學品標示與使用管理,電氣設備未防爆,勞工不僅有健康危害,也有可能引起爆炸。
勞檢處分析,安全衛生設施範圍違規缺失達51項,有24項「未做好化學品管理」最為嚴重,例如未定期監測有機溶劑或粉塵濃度、化學品容器未標示等。其次是有18項的「未做好火災爆炸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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