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蔡容喬

 

高雄市30日晚間宣布今天停班停課,讓市民多休一天颱風假,但知名企業日月光仍要求員工今天正常出勤,且還不加發工資,引發不滿,打電話向市府1999投訴。不過高雄市勞工局說,依現行颱風天出勤相關法令,就算勞工不出勤被扣薪,也無罰則可罰日月光。

 

勞工局表示,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勞工在颱風天出勤,雇主可加發工資或給補休,但如果企業主沒有這麼做,「甚至勞工不出勤,還要扣一天薪水」,也無法可罰。

 

勞工局說,根據了解,員工不滿原因主要在於高雄市30日、31日兩天都宣布停班停課,但公司對30日出勤者有加給工資,31日出勤的同仁卻沒有。

 

原來日月光認為,市府30日是因颱風宣布停班停課,31日則是依中央氣象局公布的預估降雨量達350mm才停班停課,而今天高市市區風雨「並沒有預期那麼大」,才要求正常出勤、也沒有加給工資。勞工局僅能對日月光「道德勸說」,要求兩天颱風假應以同一標準處理。

 

勞工局勞動條件科表示,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勞工工作所在地若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因素無法出勤,僱主「宜」不扣發工資;而出勤者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兩倍工資或一天補休,但「宜」僅是建議性質,依現行法令,並無罰則可罰日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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